同一維度下閱讀差異;歷史文獻標籤不表示預測效度。| 比較維度 | 國家星占與天象占候 ↗ | 分野占 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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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知識譜系 | 天文占候與兆象 | 天文占候與兆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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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所需輸入 | 紀年、觀測敘述、史書位置與災異評論 | 星區、地名、行政年代與對應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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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推演結構 | 先記錄天象出現的時間、方位、顏色、持續與運動,再依據星官所屬、分野、五行和既有占辭連接到君臣、戰爭、災害或收成。 | 天象先定位於星官或宿次,再查其地面分野;古人按地理沿革、諸侯譜系、河山走向或歷代舊說不斷重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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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形成期 | 商周有早期記錄;戰國秦漢系統化並長期制度化 | 先秦至漢代逐漸系統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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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證據標籤 | 出土確證 · 文獻可證 | 文獻可證 · 譜系/年代存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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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典籍線索 | 《史記·天官書》 / 《漢書·天文志》 / 《乙巳占》 / 《開元占經》 / 馬王堆《五星占》 | 《史記·天官書》 / 《漢書·天文志》 / 歷代正史天文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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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爭議與邊界 | 古代觀測記錄具有科學史價值,不意味著災祥解釋獲得現代天文學驗證;必須區分“看見了什麼”和“古人如何解釋”。 | 歷代分野表互有衝突,不是固定的天文地理座標,也不能據現代地圖反推唯一古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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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可研究的問題 | 可觀測描述與政治解釋在哪裡分開? | 同一地名在不同時代指向相同區域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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